抵押經營貸合同(通用3篇)
抵押經營貸合同 篇1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主(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xié)商,就春聚和商務旅館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其自營的位于襄陽市襄州區(qū)春園路鉆石大道36號的春聚和商務旅館整體轉讓給乙方,包括客房______間,大廳、小門面(面積:㎡)。(提示:房主的證件要核實,證實其具備簽訂協(xié)議的主體資格)
轉讓費總計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財產包括:旅館現(xiàn)有的全部設備、設施、客房用品、裝飾類等,具體物品以詳細登記表為準。(詳細登記表上甲乙雙方要簽字確認,建議將登記表也作為本協(xié)議的一個附件。)
二、丙方與甲方于20xx年1月1日簽訂的租賃合同,租賃期限為十年,至20xx年12月31日到期,租金貳拾萬元/年,租金每年交付一次。該租賃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丙方保證乙方享有甲方在原租賃合同中的同等權利與義務。
三、付款方式轉讓費分_______次付清。
1、第一次,甲、乙、丙三方簽訂本旅館轉讓合同后,乙方就地在銀行辦理轉款手續(xù),向甲方支付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2、第二次,待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特種行業(yè)經營許可證、衛(wèi)生許可證、消防合格意見書等相關證件的全部變更或過戶手續(xù)后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時間節(jié)點可以上述證件上標注的時間為準)
3、剩下余款: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在乙方第二次付款后,分八個月向甲方支付完畢。每個月支付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
四、20xx年旅館租金從乙方開始接手旅館由乙方承擔,因20xx年旅館租金甲方已支付完畢,故乙方須將20xx年開始接手旅館前幾個月的租金支付給甲方。
五、甲乙約定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之前完成春聚和商務旅館的所有移交工作。若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第二次付款后_____個工作日內未按本合同約定將旅館的經營管理交由乙方,乙方有權書面告知甲方解除本協(xié)議,甲方除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全額款項外,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等同轉讓費____%的賠償責任。
六、甲方為乙方辦理所有證件的變更過戶手續(xù)費用由乙方自負。
七、旅館正式交付乙方前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清。如有尚未交納或拖欠的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乙方概不負責。(說明:1.這一條款從法律性質上判斷是簽訂合同的雙方約定,不具備對合同之外第三人的對抗效力;
2.這一條款只說了甲方經營旅館期間發(fā)生債務的處理,甲方在經營期間是否存在債權問題?如果有也要一并寫在協(xié)議里)
八、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如下細目:
1、沒有房屋欠賬,如電話費,電費,物業(yè)管理費,取暖費等;
2、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房屋本身沒有影響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九、乙方在接手經營后,可對旅館進行裝修和改造,相關費用乙方自理。
十、該旅館現(xiàn)有裝修、裝飾、工具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合同期滿后,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yè)設備等動產歸乙方所有(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租賃合同執(zhí)行)。(原租賃合同中對房屋裝修的附作物是怎樣處理有沒約定,如果沒有要在協(xié)議里約定清楚)
十一、乙方如未按本協(xié)議條款規(guī)定付款,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追究
違約利息,每逾期五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總額的5%作為滯納金,若超過15天還未支付,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由于甲方或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不能如期交付旅館,甲方或丙方按前款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乙方無法經營導致的損失,乙方自行承擔。若因國家政策拆遷、征用所給與的補償,對經營利益損失的補償歸乙方所有,對房產本身的補償歸丙方所有。
十三、乙方在接手經營后,在合同期內乙方需轉讓給他人經營須征得丙方同意,合同到期后乙方有優(yōu)先繼續(xù)租賃。
十四、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本協(xié)議附件一(指代的是甲、丙間的租賃協(xié)議)和雙方在協(xié)議履行期間簽訂的補充協(xié)議為本協(xié)議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時,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xié)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zhí)一份,自三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丙方:
20xx年xx月xx日
抵押經營貸合同 篇2
出質人: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為確保債務人全面、及時履行其在主合同(詳細參見本合同第二條)項下各項義務,確保債權人債權的實現(xiàn),出質人自愿以本合同項下之質物提供質押擔保。
質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出質人提供的質押擔保。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制訂本合同。
第一條質物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為出質人對的經營權。
第二條主債權和質押擔保
1.被擔保的主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與債權人簽訂的合同編號為《借款/擔保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全部債務。
2.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債權,還及于由此產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手續(xù)費及其他為簽訂或履行本合同而發(fā)生的費用、以及債權人實現(xiàn)擔保權利和債權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處臵費用、稅費、訴訟費用、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經債權人要求追加而未追加的保證金金額。
3.優(yōu)先受償權。質權人對質物有第一順序的優(yōu)先受償權。
4.主合同變更
質權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利益,不因債權人給予債務人任何寬限、任何延期還款、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的任何條款進行修改、變更或替換等情形而受任何影響。如發(fā)生上述情形,視為已征得出質人的事先同意,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此而減免。
第三條質物保管
出質人將質物權利憑證,如土地房屋租賃合同、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及特種行業(yè)經營許可證副本等證件原件交由質權人保存。
第四條質物的處分及質權的實現(xiàn)
1.在發(fā)生以下情形時,質權人有權處分質物以實現(xiàn)質權:
(1)出質人構成主合同項下違約的;
(2)發(fā)生主合同項下債權提前實現(xiàn)的情形的;
(3)出質人構成本合同項下違約的。
2.如發(fā)生上述處分質物或出質人違約的情形時,質權人有權直接行使經營權或對經營權進行出租、轉讓、拍賣等以實現(xiàn)債權。質權人行使質權,出質人應當無條件配合,不得對質權人行使質權設臵任何障礙。
3.質權人處分質物后,若有剩余的,應退還出質人。
第五條陳述與保證
1.出質人向質權人作出如下陳述與保證:
(1)出質人系獨立的法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出質人有權簽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簽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所需的一切授權及批準。本合同各條款均是出質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對出質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3)出質人保證遵紀守法。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不違反出質人所應遵守的法律(本合同所指法律包括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地方性法規(guī)、司法解釋)、章程、有權機關的相關文件、判決、裁決,也不與出質人已簽署的任何合同、協(xié)議或承擔的任何其他義務相抵觸。
(4)出質人保證其出具的全部資料、文件、信息等均是真實、有效、準確、完整而無任何隱瞞。
(5)出質人保證完成為本合同的有效并能合法履行所需的備案、登記、信息披露或其他手續(xù),并支付相關稅項和費用。
(6)出質人確認,在本合同簽署日及本合同履行期間內未發(fā)生且不會發(fā)生拖欠包括但不限于職工工資和醫(y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和補償金等現(xiàn)象。
(7)出質人保證不存在對出質人的履約能力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況或事件。
2.出質人進一步保證如下:
本合同項下質物系出質人合法持有,可依法轉讓;出質人保證對該質物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權,并保證除因法律規(guī)定或本合同設定外,該質物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擔?;蚱渌鼉?yōu)越權,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權屬爭議、權利限制或其他權利瑕疵。
第六條.出質人承諾
1.出質人承諾,在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之前,其自身不采取下列行為:
①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重大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②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fā)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發(fā)生設立、收購或者撤銷分支機構,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停業(yè)、解散、破產、承包、租憑、聯(lián)營、股份制改造、股權轉讓、合并(或兼并)、合資(或合作)、產權轉讓等。
④為第三方提供擔保,并因此而對其財產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了重大不利影響。
⑤申請重組、破產或解散公司。
⑥簽署對出質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響的合同/協(xié)議或承擔具有這一影響的有關義務。
2.出質人承諾,當出現(xiàn)下述事件,出質人將于該事件發(fā)生之日立即通知質權人,并在該事件發(fā)生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相關通知原件(非自然人需要加蓋公章,自然人需經簽署)送達質權人:
①發(fā)生了有關事件導致出質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成為不真實、不準確的。②出質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關聯(lián)人涉及訴訟、仲裁或其資產被扣押、查封、凍結、強制執(zhí)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樣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jiān)事、高級
管理人員涉及訴訟、仲裁或其他強制措施的。
③出質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負責人、主要財務負責人、通訊地址、企業(yè)名稱、辦公場所等事項發(fā)生變更的。出質人變更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變更工作單位、長期離開所居住城市、變更姓名或在收入水平方面發(fā)生不利變化的。
④出質人被其他債權人申請重組、破產或被上級主管單位撤銷。
⑤質物權屬發(fā)生爭議,或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響。
3.出質人承諾,在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過程中,將隨時根據(jù)質權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應的財務資料。出質人承諾,在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過程中,將隨時根據(jù)質權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應的收入證明。
4.出質人應負責辦理質押登記手續(xù),經質權人要求,出質人還應向質權人指定的公證機關辦理一般公證手續(xù)或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公證,出質人自愿接受該強制執(zhí)行。
5.出質人應積極行使經營權利以維持經營權價值,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不得為任何不利于所質押權利之行為。
6.未經質權人同意,不得就質物簽署或同意簽署任何轉讓、轉移或讓與文件,或以任何方式處分質物或其任何部分。
7.除本合同外,出質人不得在質物或其任何部分上設定或存在任何質押或其他類型的優(yōu)先權安排。
8.出質人應承擔與質物及與實現(xiàn)質權有關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評估、拍賣、變賣、保管、公證、登記、審批、備案及其他費用。
9.如質物價值減少或有減少可能,出質人應根據(jù)質權人的要求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擔?;蚱渌a救措施。
第七條生效、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出質人及質權人雙方加蓋公章并由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如出質人為自然人的,則其僅需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2.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無效或被撤銷而無效或可被撤銷;本合同部分條款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余條款的效力。
3.本合同生效后,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經本合同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八條違約事件及處理
1.違約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即構成出質人對質權人的違約:
①出質人在本合同作出的任何陳述、說明、保證或在任何依本合同規(guī)定而作出的或于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授權、批準、同意、證書及其他文件在作出時不正確或具誤導性,或已被證實為不正確或具誤導性,或被證實為已失效或被撤銷或沒有法律效力。
②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任一約定事項的。
③出質人停業(yè)、停產、歇業(yè)、停業(yè)整頓、清算、被接管或托管、解散。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或被注銷或破產的,或者修改公司章程,變更業(yè)務范圍或者注冊資本的;
④出質人財產狀況惡化,經營出現(xiàn)嚴重困難,或發(fā)生對其正常經營、財產狀況或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事件或情況。
⑤出質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關聯(lián)人涉及重大訴訟、仲裁或其重大資產被扣押、查封、凍結、強制執(zhí)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樣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及訴訟。仲裁或其他強制措施導致對出質人的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⑥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擅自通過贈與、交換、出售、發(fā)出指令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處分質物的;或發(fā)生質物價值減少、質物滅失或重大損壞等嚴重影響出質人償還債務能力的情形的。
⑦質物被國家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構施以強制措施的;或者出質人未按質權人要求提供有關質物完備手續(xù)和真實資料的;或者隱瞞質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jiān)管或已經設立質押等情況而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
⑧出質人有其他違反本合同的足以妨礙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為,或者損及質權人正當利益的行為。
2.違約處理
如發(fā)生上款所訴任一違約事件,質權人有權宣布主債權提前到期,并有權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處分質物外,還可要求出質人支付違約金貳拾萬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質權人所受損失的,出質人應賠償質權人由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其他條款
1.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可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約定由任一方向下城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爭議期間,各方應繼續(xù)履行未涉及爭議的條款。
2.本合同未盡事宜需要補充的,可以另行達成書面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份,其中出質人執(zhí)份、質權人執(zhí)份。
4.雙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并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約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出質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質權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東會議決議
時間: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
抵押經營貸合同 篇3
甲方(出借方): 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民法等法律之規(guī)定,甲乙雙方為充分利用資金資源,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xié)商,特簽訂本借款合同。
一、借款用途:乙方所借款項用于日常經營周轉所需,不得用于非乙方營業(yè)范圍之外的目的,不得將借款轉借他人。
二、借款金額:人民幣。甲方不得預收利息,如甲方要求先付利息,借款本金按減掉先付利息后的金額計算。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每月 計算,按月計息。借款非一次到位的,按到期時間分筆計息。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乙方銀行賬上時間為準。
甲方如以現(xiàn)金方式支付借款,甲方應將現(xiàn)金全額繳存乙方指定銀行賬戶后該筆借款方可生效。借款時間以現(xiàn)金繳款單上銀行印戳或電子銀行回單時間為準。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就每筆借款開出借據(jù),借據(jù)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所持借據(jù)應于乙方歸還借款后交回甲方。
五、還款方式:借款到期乙方以銀行轉賬方式還款,還款前甲方應提前告知與甲方姓名相符的收款賬號。按月付息,合同期滿本息全部結清。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對違約使用部分,加收10%的罰息。
2、如乙方不能按時支付利息、或甲方經營業(yè)務有重大調整,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如乙方終止營業(yè)、破產清算,甲方優(yōu)先于其他債權人獲得還款。 七、借款如需展期,要求展期一方應在到期前30日內向對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甲方同意后簽署補充協(xié)議辦理展期手續(xù)。
八、其他:
除因本合同規(guī)定事項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甲方第一筆借款到賬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出借人、借款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出借方):身份證號:代表人:開戶銀行及帳號:
乙方(借款方): 地址: 代表人: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時間: 年月 日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