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羅女士的法拉利出了交通事故,車子損傷比較嚴重,評估下來維修費超過100萬元。
據(jù)羅女士說保險公司拒絕理賠,這是怎么回事呢?
出了事故的法拉利
300萬法拉利出事故,遭拒賠還要“坐牢”?
羅女士的法拉利目前被拆得面目全非,已經(jīng)停在汽修廠里3個月了。據(jù)羅女士說,維修遲遲沒有進行,是因為這輛車的維修費用,高達100多萬元。
羅女士受訪
既然都買了這輛車了,也不差這點維修費,但讓人覺得很生氣的是,我正規(guī)的保險,出了事故,保險公司拒賠,那我們這些車主,為什么要買保險呢?
羅女士今年26歲,2019年開始做網(wǎng)絡主播,全網(wǎng)粉絲超400萬。這臺法拉利,是她去年6月從朋友手上買來的,總價是280萬,原車價超過300萬。羅女士提到保險拒賠的事情,還要從3個月前的一起交通事故說起。
羅女士:
2月3號,在杭州開往衢州的高速上出了交通事故,因為是后驅車,碰到水坑打滑了,車子整個側面都挺慘重的,交警判定我單方面事故。
事故現(xiàn)場
從當天事故現(xiàn)場的照片可以看到,法拉利右前臉已經(jīng)被撞得面目全非。羅女士說,她這輛車的保費要3萬元一年,承保單位是中國人保。從羅女士的保單上可以看到,機動車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都是200萬元,保險在今年6月29日到期。
資料圖
羅女士:
當時撞到了鐵欄桿,價值9000多元,保險公司很快就賠付給我了,但后面他們知道車的維修費要100多萬,就上我家開始調查。
據(jù)羅女士說,2月中旬,中國人保上門做了仔細調查,并且形成了一份書面調查報告,對羅女士的基本信息和事故情況作了詳細的描述,但理賠遲遲沒有通過。
4月8日,羅女士接到廈門正達興保險公估公司浙江分公司的電話,對方自稱中國人保的委托公司,說這100萬的維修費,保險公司拒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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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估公司發(fā)的通知書上顯示,經(jīng)過保險反欺詐調查,發(fā)現(xiàn)羅女士提交材料時,機動車行駛證是偽造的。另外,這家公司發(fā)了兩張截圖,都是羅女士的行駛證。一張發(fā)證時間是2021年7月8日,另一張是2020年6月28日。羅女士手里的行駛證,發(fā)證日期是2021年的。據(jù)公估公司稱,羅女士在中國人保系統(tǒng)中,上傳的證件是2020年的,與實際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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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向投保的時候,證件就是偽造的,我們到公安系統(tǒng)里比對了。到我們單位的案件,基本上就是保險詐騙,將來要抓起來坐牢的。
按照公估公司的說法,羅女士涉嫌偽造行駛證,涉嫌騙保,保險公司不旦不會賠付這100萬元的維修費,還可能會以“保險詐騙”的名義追究羅女士的責任。
記者把情況反饋給了中國人保后,中國人保嘉興分公司表示,目前這件事情已經(jīng)委托給了公估公司,暫時不方便發(fā)表過多意見。
車主偽造了行駛證?
現(xiàn)在問題的聚焦點在于,為什么保險公司的系統(tǒng)里,會出現(xiàn)一本發(fā)證日期為2020年的行駛證?
羅女士:
我不知道系統(tǒng)里為什么會出現(xiàn)這個東西,我覺得責任在保險公司,不在我。我是正常買的保險,手續(xù)也是齊全的,所有憑據(jù)都有的。我也有理由懷疑,他們內部篡改了,拒賠這100多萬。
目前可以明確的是,羅女士手里的這本行駛證是真的,發(fā)證日期是2021年。羅女士懷疑保險公司為了拒賠,更改了日期。而保險公司方面,同樣有自己的懷疑。
她這款車屬于超高端豪華車型,可能二手車剛過戶的第一年,在整個中國境內沒有一家保險公司愿意接她的單子。那么改了行駛證以后就默認為她的車不是過戶車,就可以承保了。
另外,公估公司還提供了一份當初保險公司上門調查的詢問筆錄,說筆錄里有證據(jù)證明,羅女士說謊了。
公估公司提供的證據(jù)顯示,羅女士行駛證的發(fā)證日期是2020年,羅女士還在上面簽了字,按了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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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女士:
二月份,保險公司做了調查,了解一下我出車禍的具體情況。他們全程錄音錄像,錄完之后,他們說沒有什么問題的話,簽個名字就行,那么多文件,我肯定不會仔細看,全部都簽了字,按了手印,投保行駛證的復印件后來也沒有給到我。
羅女士認為,保險公司在做當面問詢調查時,就已經(jīng)設好陷阱,將行駛證為2020年的照片,夾在文件當中,以此為由,拒絕支付百萬元的理賠款。
保險層層代辦,哪個環(huán)節(jié)出錯?
根據(jù)現(xiàn)有的證據(jù), 羅女士的確在問詢筆錄上簽了字,按了手印。不過在采訪中,記者發(fā)現(xiàn),這份保險從一開始就存在疑點。
羅女士告訴記者,這臺法拉利是2021年6月從朋友手里買過來的,最關鍵的是,買車的時候,她本人不在杭州,保險也不是她自己去購買的。
從羅女士提供的聊天記錄看到,去年6月,她把自己的行駛證發(fā)給了二手車商朋友,讓其代辦,而發(fā)送的行駛證登記日期明確是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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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車商表示,保險是他另外找人代辦的,發(fā)的材料都有聊天記錄為證。當時,他委托了一位姓雷的先生購買保險,代辦費用是2000元。雷先生明確表示,他給對方的行駛證登記時間是2021年6月28日的。
原來,雷先生還是中介,上面還有一位沈先生,而記者聯(lián)系上沈先生后,對方表示,他也是中介。但保險公司,是他聯(lián)系上的。
幾經(jīng)輾轉,幾位經(jīng)辦人都稱,拿到的材料,行駛證都是2021年的。沈先生稱,材料發(fā)給了保險公司,行駛證是2021年的,但聊天證據(jù)沒提供。為了核實此事,記者聯(lián)系上了辦理這筆保險的人保業(yè)務員。
中國人保工作人員
行駛證的出證日期和發(fā)證日期是一致的,我這邊收到的資料是2020年。
沈先生和人保業(yè)務員兩人之間的說法有著明顯出入。針對這一情況,記者第一時間向中國人保嘉興分公司進行了反饋,對方表示會與第三方公司溝通。
截至發(fā)稿前,記者收到了廈門正達興保險公估公司浙江分公司的回復,已經(jīng)聯(lián)系到涉事的保險員,對于該案件,會重新開啟調查。
對話截圖
保單問題早已發(fā)現(xiàn),后期為何仍然理賠?
在與人保的溝通中,記者發(fā)現(xiàn),其實羅女士買完保險不久,保險公司就已經(jīng)發(fā)現(xiàn)了保單的問題,懷疑該車是過戶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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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保的業(yè)務員表示,當時已經(jīng)致電羅女士,要求退保,但她不肯。對此,羅女士現(xiàn)場反駁,稱自己并不知情,隨后,這位工作人員又改了口,表示查到資料后,第一時間和車商說明了這臺車存在問題。
隨后,記者再次聯(lián)系上了羅女士的這位車商朋友。
二手車商:
沒有說存在異常,說豪車不愿意賣保險,可能會打電話讓你退保險,我說保險買都買了,為什么要退。
羅女士:
如果保險公司當時給我打電話,說保險有異常,那我就直接把保險退了,重新去買別的保險。這個錢是我交的,他們應該直接聯(lián)系到我。
直到現(xiàn)在,羅女士才知道,原來保險公司早就知道了自己的保單存在問題?,F(xiàn)場,她也提出質疑,既然保險公司發(fā)現(xiàn)了訂單異常,為什么在2月那起交通事故中,先行賠付了9000元鐵柵欄的費用?
羅女士覺得,就是因為車輛的維修費太高,保險公司開始找茬了。
針對這一情況,記者再次致電中國人保嘉興分公司。
截至發(fā)稿前,記者并未收到中國人保嘉興分公司回復。針對此事,記者也向小強幫忙團特約律師進行了咨詢。律師認為,羅女士在保險公司提供的行駛證復印件上摁下了手印,就會被視為認可了這份材料的真實性,這對羅女士來說是不利的。不過,保險公司的行為也需要再核實。
浙江百易律師事務所律師 池侃:
如果保險公司明知保單有問題,進行了承保,或者在承保之后,明知有問題還予以理賠的話,作為該起事故,保險公司仍要承擔責任。
聽了律師的建議,羅女士表示,不排除通過法律手段進行維權。同時,針對該事件,記者也向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委員會進行了反饋,對方表示,會進行下一步調查。